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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湖南省大学生平安保险工作具体事项的说明


关于2016年湖南省大学生平安保险工作具体事项的说明

一、学平险收费标准

学平险收费标准为每年每生为70元(含重大疾病保险)

二、理赔标准:

(1)住院医疗保险金8万元;

(2)意外门诊医疗保险金1万元;

(3)意外伤残保障金4万元;

(4)因病、意外身故保障金2.5万元。

(5)患重大疾病的学生按住院医疗保障金赔付后还可一次性获得5万元理赔金。

三、理赔服务

(1)新生入学一次性投保,从报到之日起,无90天免责期。

(2)投保学生由于承受不了某种压力(学习、经济、家庭、失恋等)造成短暂性的精神失常(或心理障碍)经住院短期(三个月内)治疗痊愈,并能正常上课者,可按疾病住院赔付。

(3)投保学生因疾病住院或意外伤害一年内治疗赔付,可不受住院次数限制,但赔付总额不得超过最高保额。

(4)投保学生不慎被动物咬伤者,其疫苗、血清等自费药品按50%纳入理赔核算,其他医药费用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赔付。

(5)投保学生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急需救治时,可就近治疗,不受定点医院限制。对于一般的意外伤害和疾病,可在学校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进行治疗。

(6)对于受益人关系证明获取确实存在困难的,可由被保险人或保险金权益人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证明、身故只需死亡证、火化证。

(7)对于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,总医疗费用在一万元以内的住院医疗案件,只需提供有医疗机构盖章的出院小结、原始发票、医保结算清单、身份证双面复印件、银行卡复印件(中、农、工、建、邮)。

(8)意外伤害、疾病住院起付线可报50%。

四、学平险工作注意事项

1、遗传病、带病投保不赔的学生只有参保了就有机会获得补偿。

2、疾病住院注意向医生口述病历记录。

3、保费的收缴时间,必须在军训期间完成,即9月20日以前将保费转入学校学平险账号。

4、新生按学制一次投保并以学院为单位交纳保费,不接受个人投保。

5、参保名册,统一格式(电子版、纸质样版,8月底以前发送到各新生辅导员邮箱)。

6、投保收费中发送的电子版、纸质版一定要注意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的准确性。入校未满18岁的学生要求填报父(母)身份证号,已满35岁的研究生不能参保。

7、保费存入工商银行帐户徐三元1901 0082 0120 3478 593。

8、学生参保名单将电子版发送到学生保险邮箱:13077383717@163.com并将纸质版交到学生保险办公室。

9、银行的回执与学生投保名册、投保年限学院须与学生保险办公室核对好。

学生保险办公室联系电话、地址

南校区电话:88821804 地 址:6舍202(法学院对面)

代办员 文晓梅 13647495980 蔡伏元 13574861476

北校区电话:88684739 地 址:行政办公楼一楼(老干活动室)

代办员 徐三元 13627319853

学平险负责人:肖雪芳 13077383717

五、学平险理赔需提供的资料、受理时间

受理时间:每周三、周五。上午8:00—11:30;下午2:30-5:00

报销类别

必需资料

疾病住院:本市

理赔申请书——此表南校到6舍202室,北校到办公楼一楼填写;

医药费收费票据及住院结算单(盖章);

疾病诊断书和医院出入院记录(病案单)(盖章);

病历本封面及首诊页复印件;

身份证(双面)及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。

疾病住院:外市

理赔申请书

医药费收费票据复印件(盖校医院章)及医保结算单(盖章);

疾病诊断书(盖章)原件或复印件;

出入院记录(病案单)(盖章);

病历本封面及首诊页复印件;

身份证(双面)及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;以及相关检查报告等。

意外伤害:门诊

填写意外登记表(见样本)——各学院领取或手写说明(二人以上证明)均可;

理赔申请书相关检查治疗的正规发票(紧急意外可就近就诊,处理后需到县以上公立医院治疗);

病历本封面及首诊页复印件;

身份证(双面)及银行卡复印件1份。

意外伤害:住院

门诊费及相关住院费用(参照疾病住院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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